高通和蘋果之間的專利大戰(zhàn)再次演變到了新的境地。高通在北京法院起訴蘋果,要求禁止蘋果公司在中國制造和銷售iPhone。
高通發(fā)言人克莉絲汀·特林布(Christine Trimble)表示,該公司已經向北京的一個知識產權法庭提交了訴訟,指控蘋果侵犯了該公司的專利權,并尋求該法庭發(fā)布禁止令。
特林布稱,“蘋果使用了高通發(fā)明的技術,卻并未付錢。 ”高通表示,這項訴訟是基于三項非標準基本專利而發(fā)起的,并表示這些專利覆蓋了蘋果目前應用于iPhone的電源管理(power management)和Force Touch觸摸屏技術。
針對高通在中國起訴蘋果,禁止后者在中國市場上銷售和制造iPhone。蘋果公司回應稱,愿意為專利付出公平合理的費用。同時表示,世界各地的監(jiān)管部門判定高通多年來濫用其地位。這一指控沒有價值,相信和高通其他的法庭手段一樣,這次的法律行為也會以失敗而告終。
實際上,高通和蘋果之間的專利糾紛已經曠日持久。
今年1月份,蘋果一紙訴狀將高通告上法庭,指控高通向蘋果收取了過高的專利授權費,報復蘋果與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合作而拒絕歸還承諾的10億美元專利授權費,蘋果要求高通歸還承諾的10億美元專利授權費。
同樣是在1月,蘋果又在中國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稱高通濫用在芯片行業(yè)的地位,并索賠10億元人民幣。
高通在4月份以一份長達134頁的狀紙對蘋果的訴訟作出了回應,列出35條抗辯理由逐一駁斥蘋果的指控,并細數蘋果對高通的種種不公,并直言蘋果無非就是想通過自身的巨大影響力,迫使高通接受不合理的專利授權協(xié)議。
這幾年來,中國、韓國、歐盟、美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qū)的主管部門陸續(xù)在對高通進行調查及處罰。
2015年,國內相關部門就曾對高通專利費模式進行了調查。彼時,主管部門將其專利稅率做出限定,將專利費的收費基礎改為設備銷售凈價的65%。目前,按照高通的協(xié)議,對于面向在中國銷售使用的品牌設備的3G、4G必要中國專利的授權,高通將對3G設備(包含多模3G/4G設備)收取5%、對不執(zhí)行CDMA或WCDMA網絡協(xié)議的4G設備(包含3模LTE-TDD設備)收取3.5%的專利費;每一種專利費的收費基礎是設備銷售凈價的65%。
高通在主管部門發(fā)布整改要求后,在2016年已經重新與包括華為、中興、TCL、小米、奇酷、天宇朗通、海爾、聯(lián)想、格力、酷派和OPPO等在內的超過110多家國內手機廠商、零部件廠商、模塊廠商達成新的專利許可協(xié)議。
不過,高通此舉依舊引發(fā)了部分手機廠商的不滿。要知道,高通在中國擁有標準必要專利1000多項,非標準必要專利8000多項。標準必要專利的意思就是,只要你設計的手機支持中國的3G/4G網絡,就會不可避免地用到高通的專利。因此高通在一部分輿論看來,這種專利費用收取方式為“專利流氓”。
按照高通專利計算費用,一部2000元的手機,需要繳納2000元×65%×5% =65元的專利費。一部售價近萬元的iPhone X其專利費用將高達300余元。
手機賣得越貴,交的越高。因此,高通的專利授權模式在全球范圍內收到了大量手機廠商的質疑。
高通的專利授權模式是把整個專利打包,交給手機企業(yè)使用,按照手機銷售額提取一定比例的專利授權費。很多手機企業(yè)認為,有些專利根本沒有使用也要向高通支付專利費,蘋果則是高通模式最大的反對者。在很多手機廠商看來,高通不應該對手機整機收費,而應該針對芯片收費。
蘋果認為高通一直以在不公平的方式來收取與他們沒關系的技術專利費用。比如蘋果在Touch ID、顯示屏幕、相機等方面的創(chuàng)新越多,高通所收購的專利費用就高,而且是毫無理由的。
實際上,蘋果為了和高通抗爭,在iPhone 7身上就開始選擇英特爾作為第二家基帶的供應商。不過,由于英特爾的芯片使用高通的一些關鍵技術,蘋果得為這些高通處理器支付許可費,而這些費用要基于iPhone(650美元)的總價值加上英特爾芯片(接近20美元)的總價值。
在針對高通采取了第一次法律行動之后,蘋果就停止向高通支付專利使用費了。根據分析師的估測,高通每年原本可從蘋果拿到20億美元左右的專利使用費,但因如此,高通被迫下調了盈利預期。
從去年10月至今,高通的股價整體處于下滑狀態(tài),對高通來說,如今已經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和蘋果之間的專利戰(zhàn)爭,無論輸贏,高通都會遭受重創(chuàng)——一旦輸掉,其他手機廠商更是會有樣學樣,進一步挑戰(zhàn)高通。